(一)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處理縣政府日常工作。
(二)負責縣政府會議的籌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的事項。
(三)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的日常文書處理和日常事務工作。
(四)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辦理意見,報縣政府審批。
(五)圍繞縣政府總體工作部署,組織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建議。
(六)向省政府、市政府報送信息,反映各方面動態。
(七)依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負責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的政務公開工作,建立健全機關政務信息公開制度,面向社會公開有關政務信息,指導監督全縣政務公開工作。
(八)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政府對縣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及縣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
(九)負責全國、省、縣人大代表的批評、建議、意見和政協提案辦理的督促檢查工作。
(十)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縣政府及有關領導同志的指示,協調處理人民群眾向縣政府反映的問題。
(十一)負責縣政府應急管理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有關突發事件。
(十二)負責縣政府政務大廳各項工作。
(十三)負責縣政府法制工作。
(十四)負責縣政府大院的安全保衛、房地產管理、辦公用房修繕和調配以及縣級機關事務管理方面的有關工作。
(十五)負責縣政府駐外辦事處的管理工作;承辦縣政府辦公室對口接待工作。
(十六)負責全縣僑務工作。
(十七)負責突發事件應急工作。
(十八)信訪工作的職能。
1、貫徹國家和省上有關信訪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的規定,進一步做好信訪工作。
2、負責處理縣內外群眾、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組織通過信訪渠道給縣委、縣政府及主要領導同志的來信來電;接待來縣委、縣政府機關的群眾來訪。
3、受理人民群眾給縣委、縣人大常委會、縣政府主要領導同志的信訪專線電話;負責組織縣級領導接訪、下訪工作。
4、負責向縣委、縣政府反映群眾來信來電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意見和問題,綜合研判信訪信息,開展調查研究,掌握變化規律,依法提出有效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為縣委、縣政府領導決策當好參謀。
5、承辦中省市信訪局、上級有關部門向縣委、縣政府交辦和縣委、縣政府領導同志批示交辦的重要信訪事項,督促檢查辦理落實情況。
6、負責向部門和單位交辦、轉辦、移送信訪事項,督查督辦信訪事項辦理情況;協調處理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的信訪事項;負責協調我縣赴省進京非正常上訪人員勸返接領工作。
7、協調、檢查、指導全縣信訪工作,推動中省市和縣委、縣政府關于信訪工作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制定有關信訪工作的規范性文件;對信訪事項辦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提出改進工作和責任追究的意見和建議。
8、組織實施信訪問題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訪信息匯集分析機制,指導全縣信訪信息系統建設和應用。
9、承擔縣處理信訪突出問題及群眾性事件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實聯席會議決定事項。
10、負責全縣信訪宣傳和信息發布工作,依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推進政務信息公開,建立健全機關政務信息公開工作制度,面向社會公開有關政務信息。
(十九)承辦縣政府領導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室電話:35621318
禮泉縣人民政府 主辦 禮泉縣信息化工作辦公室 承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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